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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医药代表院内拜访

工作人员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勤廉医院”和行风作风建设,规范医药代表在我院的从业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深入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提高我院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自觉性,依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药代表医疗机构内拜访工作人员管理办法(2021年)的通知》(赣卫医发[2021]7号)、《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规章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医药代表,是指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聘请的在医院从事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等产品学术、商业推广的工作人员(工程安装维修人员、投标人员和技术人员除外)。

本规定所称工作人员,主要指公立医疗机构内与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管理使用有关的工作人员。

一、医药代表需登记备案,建立诚信档案

医药代表在我院开展有关学术产品、商业推广活动应先在医院医德医风办登记备案。通过医院官网www.yfxzyy.com下载填写《永丰县中医院医药代表登记备案表》(附件3),将登记备案表及备案所需材料发至医德医风办邮箱(yfxzyy692@163.com),原则上每年至少在医德医风办登记备案一次,中途更换代表应及时申请变更,未经登记的医药代表不得在医开展有关学术、商业推广活动。

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应包含如下事项:

1.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企业公章的廉洁承诺书。

二、医院实行“三定两有”管理制度

医药代表接待必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由规定人员接待,

有接待流程、有接待记录。

(一)接待时间:每周二15∶00—17∶00为固定接待时间(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接待时间可根据实际工作调整)。

(二)接待地点:综合楼5楼中楼会议室(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需更改接待地点则另行通知)。

(三)接待人员:原则上需2名以上接待人员在场,由所涉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职能科室接待可邀请分管领导、临床科主任及其他相关医务人员代表参加,必要时邀请医院纪委全程监督。

三、接待管理流程

(一)预约  医药代表通过医院官网www.yfxzyy.com下载填写《永丰县中医院医药代表预约登记表》(附件4),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医德医风办邮箱预约登记,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预约。预约咨询电话∶0796-2206692。

(二)接待审批  接到医院代表预约,医德医风办应对医药代表身份进行复核,核对信息无误后将材料转至归口部门审核并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审批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接待,明确时间、地点、接待部门及接待人员,对推介新产品和敏感药品、耗材以及举办协会学会活动的,必须征求医院主要领导意见后进行回复。医药代表需持身份证接受接待,未提前预约或身份信息复核未通过的一律不予接待。

(三)接待日医药代表需递交的相关资料目录:

1.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等说明书及彩页宣传资料。

2.加盖企业印章的(GM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生产批件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等。

3.其它的相关产品详细资料。

四、工作要求

1.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私自接待医药代表。医德医风办应会同医务科、门诊部、保卫科、器械设备科、药剂科、物资采购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深入病区、门诊、医技科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检查,如发现私自接待等违规行为,经查实,上报医院党委研究,由纪检监察办公室组织约谈涉事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进行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记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取消当年度所有评优评先资格,涉嫌严重违纪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医院纪委或上级纪委监委开展组织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医药代表不得私自进入诊疗区域、办公区域进行产品推介、促销和其他活动。如出现违规行为并查实,可将该企业申请列入江西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医院视情节给予涉事企业有关产品限量采购、终止与其合作关系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购入该企业的产品;涉嫌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处理。

3.医药代表提供的相关宣传资料应当准确、客观、公正、完整,符合法律要求,符合职业道德标准。

4.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依据政策法规及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接待中的有关问题,自觉维护正常的医院工作秩序。

5.药剂科、器械设备科、财务科等各科室不得提供医院临床用药、器械、耗材等信息予医药代表。若有违反,一经发现并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6.医德医风办应建立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记录档案。医药代表每次接待的情况都要记录在案,医德医风办负责保管,统一归档及使用。

五、其他物资采购参照本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药代表医疗机构内拜访工作人员管理办法(2021年)的通知》(赣卫医发[2021]7号)

2.《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3.永丰县中医院医药代表登记备案表

4.永丰县中医院医药代表预约登记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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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1.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2.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3.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4.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5.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6.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7.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8.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9.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附件3

永丰县中医院医药代表登记备案表.doc


附件4

永丰县中医院医药代表预约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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